东莞市森鸿物流有限公司专业代理中国到日本进出口快递运输服务,以惠的价格承运各种物品,森鸿物流供应深圳到日本快递,广州到日本快递,东莞到日本快递,东莞包上门提货、包税、包派送到门,可走粉末、电池、平衡车等敏感货物,详细了解请来电咨询。 |
一、包装要求 |
1、外包装必须符合内装物本身的要求:如防压、抗冲击、防霉、防锈、防震、防静电等。 |
2、外包装必须符合“装卸机械”和“装卸方式”:如叉车作业、吊车作业以及人工装卸等。 |
3、外包装必须符合“储存”适应性:如唛头、标志的易于识别性,存放场地及设施的适应性等。 |
4、外包装必须符合“运输工具”的适应性:如空运、陆运等。 |
5、外包装必须符合“包装作业”的适应性:如周转箱及参展物品二次包装的方便性等。 |
6、单件超重货物必须要9CM以上的卡板脚(原木包装大部分需提供熏蒸证明)。 |
7、所有出口货物的外包装都要完好无损。 特别是外包装软绵绵或只是用一层纸来做外包装材料的,这种货物要重新更换完好的纸箱包装方面走。 |
8、所有货物的内包装空隙都不允许太大,特别是易碎物品,必须不能有空隙。 |
9、所有包装如是经过改材积,或者是外包装不是很完好的货物,必须当着客户的面在所有森鸿运单上盖上“易碎物品/包装不合格”的印章。 |
10、易碎货物需贴上易碎标签,且在装卸货时要轻拿轻放,装车时泡货装上面,重货装下面,避免以重压轻。 |
11、有些客户交货时为达到优惠重量段,不允许在货物里加石头、沙子、砖头等不符合运输条件的杂物。 |
12、在优惠重量段的泡重货物都必须要有标准的外包装箱,否则不可按优惠重量段收费。 |
13、所有木架包装的货物都必须用纸皮或薄膜纸重新包装。 一、赔偿原则 |
跟据邮政法在寄递过程中因非我公司原因而发生丢失、短少、损毁和延误,我司不予以赔偿。 对间接损失和未实现的利益不承担赔偿责任。 |
以下情况中国邮政速递法我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邮件除外)。 |
2.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 |
3.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重量无减少而内件短少或损坏的。 |
4.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的。 |
5.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
6.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
7.国际邮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没收或销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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