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森鸿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拥有多年的国际国内物流工作经验,为大量的厂家、贸易公司及同行业伙伴等提供着,安全,快捷的服务。 |
本公司主要经营国际国内空运,国际海运和国际快递运输等业务,并于2005年开始拓展展会项目物流业务,经过多年经验积累和尽心服务,不断提高我司在展会物流中的操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赢来客户的。 目前与多家知名电商企业在展会物流上进行着紧密友好合作。 |
我司现已与长荣航空(BR),中国国际航空(CA),中国南方航空(CZ),中华航空(CI),阿联酋航空(EK),大韩航空(KE),韩亚航空(OZ),新加坡航空(SQ),卡塔尔航空(QR),俄罗斯航空(SU)等多家航空公司长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海运方面我司与中国远洋(COSCO),中国海运(CHINA SHIPPING),东方海外(OOCL),地中海航运(MSC)等船公司有着密切合作。 . |
台湾与一批银行合作,于2017年1月27日全国同步开通“即时支付(promptPay)”——P2P电子资金转账服务,标志着电子支付(National e-Payment)计划正式实施的步,该计划未来还将扩展到其他领域。 台湾央行就promptPay手续费上限给出的终解释为,企业电子转账金额10万泰铢以上可收取15泰铢手续费。 而转出方为普通个人的则按普通个人电子转账规定执行,即5000泰铢免手续费。 |
开泰研究中心估计“即时支付(promptPay)”可使消费者的转账支付交易成本平均降低30%,同时有助于降低台湾金融体系的现金管理成本,预测到2026年整个经济体系通过电子渠道支付的金额占比有望从2017年的30%(2016年为23.8%)提升至50%,客户使用现金和支票的比例将从目前的70%降至低于50%。 |
作为数字经济推动的一部分,台湾为电子商务提供了一个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但对于电商从业者来说,法律环境和障碍必须仔细考虑: |
1.外国企业是作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设立的。 该业务必须“经由电子媒体及联网”的方式正确注册为业务。 |
2.特殊的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必须在业务开始后的30天内实施。 如果一个网站或社交媒体页面指定了定价和支付程序,那么它可能已经具备了电子商务的资格。 在网站上处理信用卡付款的任何组织都必须符合特定的安全要求。 台湾央行(bank of Thailand)正在加强对电子商务提供商的控制,以确保它们符合要求。 |
3.根据直接销售和直接销售法案,某些电子商务企业可能会在消费者保护委员会(OCPB)的办公室注册为所谓的直接销售业务。 如果网站没有集中在台湾的客户,是否有该注册要求的豁免,应该仔细检查。 这对台湾法律的消费者权利也很重要。 |
4.根据《电子交易法案》、《消费者保护法》和《台湾民商法》,对台湾客户进行电子商务的要求,需要在《电子交易法案》(ETA)、《消费者保护法》(the customers Protection Act)和《台湾民商法》(civil&commercial Code)下,对公民和商业协议进行适当的协商。 |
5.在台湾拥有外国多数股权的电子商务企业需要获得外国营业执照。 《外国商业法》规定,如果一家公司的注册股本为1亿美元以上,其零售业务或批发业务均不例外。 如果企业实行零售和批发业务相结合,所需的股本为2亿美元。 |
6.电子交易市场产品或服务由多个第三方提供。 通过处理这些交易,市场操作人员从互联网交易中产生收入(销售、服务、佣金、广告)。 台湾投资委员会(BOI)的投资推广不提供税收优惠,也不提供基于成绩的激励措施,但允许的外资持股和土地所有权,以进行推广活动以及其他非税收优惠。 (在“软件开发”的情况下,推广将更有利,但这需要销售软件或应用程序的收入,符合BOI的软件开发过程。 ) |
7.根据台湾新的计算机犯罪法案,计算机相关犯罪可被处以5年的监禁或罚款。 此外,刑法也适用,特别是关于网络空间电子支付的规定。 |
8.在台湾,从事网络工作的外国人需要工作许可证。 标准规则和规定适用于专注在非台湾客户或外国总部作为客户的在线工作人员的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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